浮選用劑制度
浮選用劑是指浮選中加入的藥劑種類、數量、用藥場所、用藥方式等。藥劑的種類和數量通過礦石可行性研究試驗確定,用藥場所和方式在生產中有選擇地改善和修改。
藥劑種類和數量:在一定范圍內增加捕集劑和發泡劑的使用量,可以提高浮選速度,改善浮選指標。但是,使用量過多的話浮選會惡化。同樣,抑制劑的用量也要適當,過大或過小都不利于浮選。
用藥場所:取決于藥劑的作用、用途和溶解度。通常,為了除去引起活性化作用和抑制作用的離子,在球磨機中添加石灰等介質調整劑。在將抑制劑加入捕集劑之前,將活化劑加入攪拌槽內,與礦漿調制一定時間。發泡劑可以添加到攪拌槽或浮選機中,捕集劑可以添加到浮選機或攪拌槽中,難溶性的捕集劑可以添加到研磨機中。
給藥方式:分為一次給藥和分批給藥兩種,對于易溶于水、夾在泡沫中難以帶走、礦物質易反應易失效、選擇性差的藥劑,采用分批給藥,頭一次次應給予總量的60%至70%。
所謂充氣,是指將空氣送入礦漿,使其分散在多個微小的氣泡中,使疏水性礦粒附著在氣泡表面。通過加強膨脹作用,提高浮選速度,膨脹過度,礦漿卷入發泡產品,降低產品質量。
浮選用劑。礦漿攪拌使礦粒均勻漂浮,使空氣充分分散,形成大量活性氣泡,促進礦粒與氣泡的接觸碰撞。適當加強充氣和攪拌有利于浮選,但應由浮選機的類型和結構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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